2018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正式上线

来源: 省高管局 发布时间: 2018-01-02 13:43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2018年1月1日起统一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分为不征税发票和征税发票。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为“征税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为“不征税发票”。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要发票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部分,由ETC发行方选择不征税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

ETC预付费客户可以选择在充值后索要发票或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要发票,不可重复开具。在充值后索要发票的,暂由发行方开具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要发票的,开票规则同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通行费电子发票给客户带来的便利

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通行收费公路时,使用ETC卡或刷用户卡使用现金交费后,10个自然日后,即可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也可在充值后实时开具,真正实现电子普通发票全国统一站开具。

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可抵扣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征税发票)后,可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选择申报抵扣。

ETC客户更高效便捷

使用ETC可以快速通行,享受通行费优惠。还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更快速、便捷。

用户如何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1.安装票根APP或者登录www.txffp.com。

2.客户注册,通过手机号和验证码免费注册,

3.绑定ETC卡或用户卡。(校验办理ETC时登记的开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

4.选择充值交易记录打印发票(仅限储值卡)或选择收费公路通行交易记录打印发票。

5.确认开票信息。

6.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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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温馨提示

1. 自2018年1月1日起,用户持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正常交费(河北为“ETC低碳畅行卡”),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 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须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完成注册验证。

3. 用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取得相应消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异常交易除外)。

4.用户须完善个人或企业的相关资料,确保办卡时预留的开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合法有效,特别是手机号码将是登录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平台的唯一验证方式,如以上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前往ETC客服网点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增值税发票的正常开具。

5.通行高速公路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经营性高速路段开具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具有抵税功能。

6.通行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之前的记录,由客服中心出具纸质票据。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现有方式领取纸质票据。

7.超过12个月的交易记录如需开票,则需通过智能客服提交申请后开具。

通行费电子发票验证

取得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发票平台服务渠道

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

“票根”APP

客服电话95022

河北ETC24小时服务热线:96122